凤凰景区“大门票”制度优惠措施出台

凤凰景区“大门票”制度优惠措施出台

凤凰县强调,凤凰景区实行148元“大门票”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旅游管理,推进凤凰文化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外界多数舆论对此持批评态度,当地部分个体商户也表示反对。

凤凰景区“大门票”制度优惠措施出台

免费待遇范围扩大

在《凤凰县旅游景区门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凤凰县居民凭身份证或讲方言可直接进入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南华山神凤文化景区、南方长城景区及乡村游公司所属景点。

原规定湘西州及凤凰县邻近县(铜仁市松桃县、怀化市麻阳县)居民凭身份证可进入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凭票进入景点,“五一”、“十一”等长假客流高峰期内凭票进入景区。

15日,凤凰县对此项门票优惠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免费待遇范围扩大到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怀化市、贵州铜仁市三地区的所有居民。

优惠学生群体

凤凰县政府还表示,为优惠学生群体,在原定80元/人·次标准的学生门票中推出一项试行一年的新政策:从2013年4月20日起,全日制在校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旅游,除沱江泛舟以外,只需20元;参与沱江泛舟项目享受凤凰县本地居民待遇,收取15元/人·次用工成本费。

门票含沱江泛舟

湖南凤凰古城开始门票收费的第五天,在沱江大桥附近的农家游船码头,上百条农家游船依然停在岸边,没有一个客人。这与上游北门码头的热闹熙攘形成鲜明对比,在那里花了148元购买通票等待“沱江泛舟”的游客不时排起长队。

据悉,在凤凰景区148元的全价票中,就包含了沱江泛舟一项,但是该项活动全权包给了凤凰古城景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船队,原先以此为生的船夫们均无事可干。

15日,凤凰沱江下游的农家船代表分别与凤凰县沱江镇人民政府、凤凰古城景区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组建桃花岛农家船公司框架协议》与《合作运营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订将一改过去上岸拉客的历史,以船入股实行公司化运营,标志着该县农家船融入市场化经营。

据了解,按照协议新成立的桃花岛农家船公司实行股份制运营,由凤凰县古城景区旅游服务管理公司统一经营售票。协议显示,新成立公司由该县沱江镇政府、古城景区旅游管理服务公司,桃花岛农家船公司三者合作。前者以基础设施投入作价入股,占股份51%,后者以船只入股占股份49%。

该公司正式运营后,将对所有村属游船进行集中整治,对船工进行上岗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制定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集体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售票。目前船工的担忧是,因为船是自己买的,一旦被旅游管理公司管理,会产生一定的管理费用,导致船工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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