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黄龙景区良好的周边旅游环境

建设黄龙景区良好的周边旅游环境

8月24日,黄龙管理局与松潘县人民政府在川主寺镇岷江源大酒店签订了《撤除雪山梁一切经营活动的补偿协议》。黄龙管理局局长唐思远,松潘县人民政府县长何强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协议规定:

松潘县人民政府负责撤除川主寺(漳黄公路)至雪山梁公路沿线租马点、照相点、贩卖摊点等经营活动,并对沿线加水点、旅游厕所进行统一管理;黄龙管理局每年向松潘县人民政府支付一定费用,用于对大寨乡村民的经济补偿和川主寺至雪山梁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及景区管理。

协议要求:

松潘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雪山梁景区旅游市场管理;负责川主寺至雪山梁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加强对景区周边社区居民的教育,引导广大社区居民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黄龙管理局协助松潘县人民政府维护雪山梁旅游厕所,并提供厕所使用的易耗品,帮助松潘县人民政府培训厕所保洁管理员。

 

此项协议的签订,为进一步规范黄龙景区周边旅游市场,构建和谐有序旅游环境,树立良好对外形象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黄龙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区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贺捷

新闻来源:黄龙管理局办公室

时间: 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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