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局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系列座谈会
来源: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09-05-31 10:04:15
5月20日以来,市旅游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旅游企业代表、机关党员干部代表、各县市区旅游局长系列座谈会,就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以及局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广泛征求了意见,查找存在问题,剖析问题原因,为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做好准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座谈中,大家本着关心苏州旅游事业发展的真挚感情和责任心,表达了对学习实践活动和旅游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旅游部门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我市旅游业发展突飞猛进,硕果显著、成绩斐然。一是旅游业地位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对旅游业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二是市旅游局主动服务意识强,创新服务举措多,提前服务效果好。三是旅游规划科学完善,引领我市旅游业良性较快发展,项目拉动作用明显。四是《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出台及时、针对性强,操作性高。五是宣传推介活动覆盖面广,拓展市场份额,城市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六是市场管理及时到位,综合协调能力强,对相关产业带动作用大。
同时,为促进我市旅游业进一步取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开放发展新突破,实现又好又快新跨越,与会人员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应加快城市休闲品牌塑造。注重城市休闲品牌打造,明晰休闲品牌定位,营造休闲旅游氛围,加快休闲类产品和项目的开发。提升整体服务水准,加大政府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以及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产业附加值。
二是应加快培育龙头旅游企业。政府应在政策上、资金上加强对旅游企业扶持力度,创新旅游企业资本运作方式,优化企业组合,提升企业抗击风险能力和企业运营国际化水平,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龙头旅游企业上市,推进节庆等重大活动市场化进程,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唱戏格局。
三是应加快实施全面提升计划。在加快实施《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基础上,加强对县市区制定实施“全面提升计划”具体方案过程中的指导和帮助,为旅游业的整体发展注入新动力。
四是应加大旅游宣传经费投入力度。呼吁政府加大对宣传推介方面资金投入,实行宣传经费递增制度,加大整体宣传力度。加强对宣传营销人员专业培训,设立驻外宣传联系点,搭建国内外旅游宣传平台。加强与各旅游主管部门的营销互动,整合全市旅游宣传资源,统一打苏州旅游品牌,提升苏州整体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是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掌握从业人员业内动态情况,优化从业人员人才库动态管理,贴近企业需求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对机关人员以及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人员开展定期业务培训,丰富业务知识,适当安排旅游机关人员赴企业一线实习,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六是进一步帮扶县市旅游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和产品开发。在制定精品旅游线路时,加强对旅游基础相对薄弱区域的帮扶力度。加大项目引进力度,坚持项目为引导,指导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出台细化详实的旅游规划,避免同质开发和重复建设。
七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针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及时通过研究出台新办法,定期进行行业互动交流活动,或组建专家团对各县市旅游业发展进行调研,出台旅游业发展指导意见或旅游业发展指导纲要,对于县市区以及旅游企业在《旅行社条例》等法规新政的贯彻落实上,给予重点指导和帮扶。
八是应提高旅游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密切政府部门之间、县市旅游管理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强行业内以及周边区域内的沟通,拓展交流渠道。重点帮扶县市旅游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人员不足以及体制编制等制约当地旅游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加强内部协调,在下达任务时,尽量考虑基层实际情况,注重提前量。